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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职业大学关于举办泉州市2023年建筑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3-1 16:01:54     作者:

泉州市住建系统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泉人社文〔2023〕49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全市建筑类专业技术人员顺利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推进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我校将“举办泉州市2023年度建筑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非公企业)管理人员。

2.从事工民建、市政工程、水电设备、园林绿化及其他建筑类相关专业的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二、培训内容(共90学时)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结构施工》、《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针对目前我国建筑能耗居高不下,建筑资源消耗水平高于发达国家,建筑工业化和信息化程度还较低的现状,建筑行业必须深刻认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绿色化、工业化”贯彻“创新、协调、绿色”理念,以“信息化”贯彻“开放、共享”理念,走出一条建筑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道路。因此在设计、选材、施工等方面都需要进行改革创新,引导在建造过程中减少废水、废尘和固体废弃物的排放,且防震,防火,防水,防蛀,绿色环保,安全舒适,造型美观,实现定制化房型,满足未来新型建筑多样化的建筑需求。

三、培训方式

培训学习方式:专业课程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线下采用集中面授,辅以自学、研讨等形式进行培训。公共课程采用线上学习方式进行。

四、培训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参训人员持报名备案表(单位集体报名的请附报名汇总表)、继续教育证书于到泉州市中山北路42号黎明职业大学旧校区(中山公园对面)报名。继续教育证书、学员备案表、汇总表报名时一起提交给工作人员。

2.线上报名:参训人员将汇总表(Excel格式)直接发送至微信13599721768。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30日)

(1)第一阶段:2023年3月25日至6月25日;

(2)第二阶段:2023年8月1日至9月30日;

(3)第三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

线上培训时间安排如下:报名汇总后即可进行学习。

线下集中面授时间以期次课程表安排为准。因特殊情况更改,另行通知。

2.面授培训地点:

泉州市中山北路42号黎明大学旧校区(中山公园对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599721768、28695055(办)。

六、培训收费

1.收费标准: 320元/人,(须办理继续教育证书新证的,培训时现场缴交工本费5元/本),参训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交费方式:可现场微信、支付宝POS机刷卡或单位统一银行转帐交费(只接受单位转账,须注明缴费单位名称、人数、金额、培训内容),账户名称:黎明职业大学,账号:406558386488,开户行:中国银行泉州钟楼支行。

3.开票方式:以个人名称开票的,需提供缴费凭证、接收电子发票邮箱;以单位名称开票的,需提供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接收电子发票邮箱,缴费凭证。

七、其他事项

1.按照市人社主管部门的要求,今年全市事业、企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只须参加专业课培训。

2.参加专业课培训合格者,培训情况记入继续教育证书,由黎明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将证书提交市人社局验证盖章。

3.根据省人社厅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部署和年度考核等文件规定精神,年度完成90学时合格培训将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及其主管部门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继续教育规定和培训办班考勤考试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附件2_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2023年3月06日.xlsx

2023年3月07日黎明职业大学关于举办泉州市2023年建筑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pdf